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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为万人“主动辞职”究竟伤害了谁
毫无疑问,此次华为万人“主动辞职”,事件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那些为企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老员工。客观地讲,华为为这次人力资源大调整作出了比较周密的安排,对老员工的补偿也比较合理,这至少体现了华为作为一个行业巨头所应承担的基本职责。但令人担心的是,不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抢在新劳动法实施之前进行的大规模裁员行为,既不把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也不考虑社会的稳定和团结。[详细]
■ 华为万人辞职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无奈应对
新《劳动合同法》的诸多规定,其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地位是普遍的事实,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普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现象。鉴于这些事实,以立法的形式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刻不容缓。
据此,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其合理性。试想,对于一个在某一“单位”工作了十年的劳动者,他所积累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必定就具有了很强的“专用性”,他的工作经验是紧密地依附于这家单位的,离开了原来岗位或单位,他的工作经验可能就失去了用武之地。[详细]
■ 华为误读了《劳动合同法》
华为公司担心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将颠覆优胜劣汰原则,从而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并无必要。宏观上国家需要优胜劣汰的劳动力管理体制,同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亦有法定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平合理,对企业和劳动者均有利,无需规避。[详细]
■ 华为员工“主动辞职”中的真问题
我们仔细观察华为员工“主动辞职”事件,问题的关键就在“主动”这两字上,真的是“主动”的么?真的人人都“主动”么?而更致命的是,可以不“主动”么?!新闻里是说“(华为员工)他们大都对方案表示理解”,这其实也就是说,并非人人都“主动”。而“所有工作满八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这个“都”字也说明了,华为的员工是无权不“主动”的。而这恰恰暴露了近期国内出现的企业解约潮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缺乏核心权利支撑,新《劳动合同法》执行会大打折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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